驾驶常见的几种伤害及防治

    一、打伤

    驾驶员打伤除一些意外事故外,多见于摇车时被汽车摇把打伤,轻者为皮肉之伤,重者骨折致残甚至内脏损伤。有人通过对一些医院的调查得知,相关病历的人也为数不少。

    1.摇车致伤的原因

    (1)由于汽车发动机点火时间过早,油门开得边大或气缸进油过多,发动机曲轴反转带动摇把反弹,手未握住而致伤。

    (2)摇车人站立位置不当,离保险杠过近或过远,身体前倾或后仰,脚踏得不稳或一脚高一脚低,导致难以恰当用力或身体失稳等失误,当出现摇车把反弹时极易伤人。

    (3)摇车时握把方式不对,或摇时时机不当,不是用力猛提,而是用力下压发动机或用脚下蹬发动机,当摇车把出现反弹时无力阻止而致伤。

    (4)臂力较差者单手摇车困难,采用双手摇车时,两手主次颠倒,配合协调较差,又未掌握用力时机,易脱手或难脱手反弹伤人。

    (5)从事驾驶工作时间短,操作技术不熟练,工作经验不足,动作不规范,蛮干盲干松手过早或未握紧摇把,启动后未迅速抽出手握把。

    2.如何避免打伤

    (1)发动机点火时间调整适当,不宜过早。油门开度适宜,各缸工作顺序和相工作状况良好。在驾驶室内操作的驾驶员要与摇车者密切配合,协同作业。

    (2)摇车时站立位置适当。摇车人应面对水箱稍向右转,离保险杠半步,两脚分开,左脚向左跨出半步站稳,选好摇手柄起始位置,然后用力向上猛提,绝对禁止采用自上往下压的方式摇车。

    (3)最好采用单手摇,五指在同一侧握把,将把柄调整到在下后,即将把柄放到最低点再按顺时针方向向前转动45°-60°为宜。如臂力不足,可采取双手握把,但应以右手为主握住手摇柄,左手为辅,然后双脚蹬地,手臂用力向上猛提,如一次不成功,可重新调整手柄但置再重复上述前作。

    二、崩伤

    驾驶员的崩伤包括被钢球崩伤,被弹簧崩伤,被车胎锁圈崩伤以及被其它机件崩伤等,其中驾驶员被轮胎锁圈崩伤最为常见和严重。为了防止崩伤,在实施轮胎分解时,一定要将胎内压缩空气排放后,再提取锁圈。在组装前,一定要仔细检查外胎、轮胎以及锁坏、挡圈的完好情况,如有损伤和变形切不可勉强使用。在组装中,尤其是新装配的轮胎,一定要检查锁环是否安装到位,然后方可充气。在充气时,还要把轮胎置于防护罩内或在轮辋眼中横穿一根足够强度和适度的铁棍,以防充气过程中锁环脱出,当按标准把气压充气完毕,还要再次检查锁环是否牢靠,确认没有有危险时,再从罩内取出装回车上。

    三、烫伤

    驾驶员除在维护修理中被热缸体烫伤和冬季排水时被排气管路烙伤外,多数情况是由急开启散热器盖所致。

    为了防止烫伤,每次出车前给车辆注满冷却水或冷却液,途中出现“开锅”时,不要急于开盖加水,可先让发动机怠速运转片刻,然后熄火冷却,待水温降低后再慢慢打开水箱盖加注冷却水。另外,在拧发动机放水开关或维护修理接触热缸体时,应先戴上手套再操作,以免发生烫伤。

    四、冻伤

    在寒冷地区,由于潮湿、寒冷气流、接触冰冷的器物、缺乏活动而局部血液循环差,疲劳、全身抵抗力的降低以及衣着单薄或穿戴过紧等均容易发生局部或全身的冻伤。

    1.冻伤的原因

    人们在寒冷的环境中,身体局部(尤其是肢体末端)温度下降,降到组织冰点以下时,会发生冻伤,如周围环境温度在0-10℃,但较潮湿,那可因局部散热过多和血循环障碍而发生损伤。

    冻伤的早期往往受冻者未能察觉而已有冻伤,开始为冻痛、刺痛,直至失去感觉,随之进入麻木和失去知觉,皮肤苍白或蜡白色。以手触摸冰冷、发硬。根据冻伤的范围、程度,临床上可分为三度。

    2.冻伤的救治

    (1)应迅速脱离寒冷现场,防止继续受冻,下肢冻伤严禁活动,在转送医院途中要保温,保护伤部,防止外伤和再次受冻。

    (2)必须进行快速融化复温,这是急救的关键性措施,快速融化复温的适宣温度为38-44(42℃为最好),超过45℃则有害,低于37℃效果不好,温水快速融化复湿的浸泡时间以20-90分钟为宜,以冻伤部位组织软化,皮肤转为潮红,特别是指()甲床潮红为佳。

    (3)颜面冻伤可用同样温度的水浸毛巾做湿敷,也可将冻伤的四肢置于救护者温暖的腋下或怀里,达到复温的目的。

    (4)复温时鞋袜不易脱去可一并浸泡,待融化后脱除,复湿过程中不可揉搓伤部,并注意切勿碰破皮肤。

    (5)急救过程中严禁火烤、雪搓、冷水浸泡或捶打伤部。

    对冻僵者的救治

    冻僵即全身冻伤。冻僵常见于突然降温。遭遇暴风雪或交通事故落水,衣着单薄、迷路、疲劳、饥饿等因素,促使身体散热超过了产生热量,致使体温过度降低,从而发生冻僵,伤员大多呈全身僵硬。如发现有冻僵驾驶员,应迅速稳妥地移入温暖环境,脱掉衣服、鞋袜,采取全身保暖措施,并用热水袋、热水壳、湿毛巾加热躯干,禁止单纯作四肢复温。

    快速体外复温:将伤员置于38-42℃的温浴或浴池中,水温可由34-35℃开始,5-10分钟水温逐步提高到38℃,在直肠温度升到34℃或恢复有规则的呼吸、心跳,出现寒战,恢复知觉,四肢皮肤红润,肢体有温热感,则停止加温,移入温室,用毛巾拭干,盖以棉被或毛毯,能进食结予温热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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